77岁男子怀疑自己72岁的妻子与他人有染 因勒死妻子被判14年
四川省彭安县一名77岁的男子徐怀疑自己72岁的妻子与他人有染,将妻子杀死,并将其尸体抛入池塘。北青报-北京头条记者12月3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彭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四川省彭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某某涉嫌其妻李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由,指控被告人徐某某想着杀害李。2020年6月6日23时许,许来到李的卧室。在李睡着的时候,他用在李家里发现的一根绿色尼龙绳勒死了李,导致李窒息而死。为了掩盖杀害李的犯罪事实,许将李的尸体丢弃在村里的堰塘里。
经法医鉴定,被告人徐某某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障碍,犯罪时处于发病期,有能力在犯罪时限制刑事责任。徐某某目前具备刑事诉讼能力。
四川省彭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法院确认;被告人徐某某犯罪时75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在犯罪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川省彭安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北京晨报记者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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